解读《衡水市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支持措施》

衡水市委市政府印发了 《衡水市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支持措施》,从降低群众生育、养育、教育成本,保障群众生育权利、大力发展托育服务等方面入手,出台组合措施,进一步提振群众生育意愿,全力遏制出生人口快速下降趋势,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。

生育支持

对女方年满35周岁且夫妻双方均未生育过,通过辅助技术生育第一胎的,给予不高于1万元的补贴;对符合政策生育第三个子女的产妇由政府给予5000元分娩补贴。

养育支持

为降低家庭托育成本,符合政策生育的3岁以下婴幼儿入托的,给予托育机构补贴,充抵托育费用,第一个婴幼儿每人每月300元,第二个500元,第三个800至1200元。

人才支持

为培养托育服务人才,衡水学院、衡水职业技术学院、衡水科技工程学校等市属7所高等职业院校,开设托育服务相关专业,将托育服务列为职业教育校企合作优先领域,计划“十四五”期间培养不少于3600人。

 

税费优惠

根据《国家财政部、税务总局、发展改革委、民政部、商务部、卫生健康委关于养老、托育、家政等社区家庭服务业税费优惠政策的公告》(公告2019年第76号)落实税费优惠政策。如免征增值税、免征契税、免征不动产登记费、耕地开垦费、土地复垦费、土地闲置费、免征耕地占用税等,具体政策实施请查看公告。

助力住房

凡符合我市贷款政策的二孩或三孩缴存职工家庭,在本市最高贷款额度的基础上上浮,夫妻一方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最高贷款额度提高至70万元,夫妻双方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最高贷款额度提高至90万元。

http://www.ixfrb.com.cn/news/20250627/52915.html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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